联系人:胡正东律师 电话:13532690835 执业证号:14419200910243768 执业机构;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A2108室(即新城国际酒店21楼) |
冒充医院领导诈骗钱财 男子被判刑12年6个月浏览数:1次
中国法院网讯(阙丽娟 胡星星)男子谎称自己是南昌某医院的主任、领导,以帮忙承接医院工程、提供医疗便利、在医院找工作等名义,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邹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邹某云等8名受害人经济损失140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在2016年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邹某对外假称自己系南昌某医院主任、人事部门干部等,以帮忙承接医院工程、提供医疗便利、在医院找工作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董某、刘某等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 2019年9月30日,被告人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邹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