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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被撞流产可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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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中,有网友问,出车祸后因治疗导致流产,可否申请精神赔偿?杨丹代院长表示可以,并讲解了一起同类案件。


2021年4月2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大货车在转弯时不慎将旁边的电动自行车撞倒。电动自行车主梁女士是一位年轻女性,摔倒后昏迷不醒,被医院救醒后,她说已怀孕两个月。经鉴定,梁女士被撞后多处软组织损伤,虽未致残,但在救治时注射过麻醉药物,在医生建议下,不得不选择流产。梁女士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7000余元。经交警认定,事故由货车司机孙某负全责。


孙某赔偿梁女士7000余元治疗费后,梁女士提出此次车祸导致她流产,对她精神造成了巨大影响,因此孙某还应赔偿她5万元精神损失,因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胎儿流产是交通事故中侵权责任方造成梁某受伤的事实,无论是否构成梁某伤残,终止妊娠侵害了胎儿的准母亲所享有的保障胎儿正常出生的权利,并且导致梁某精神和肉体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痛苦。


近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最终判定,被告孙某除了赔偿医疗费用等合理损失外,还需赔偿梁女士精神抚慰金15000元。


杨丹代院长介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何衡量和判断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如何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规定和固定的量化标准。司法实践中,判断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一般以被侵权人所受的损害是否达到等级伤残为判断标准,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需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情节,以及侵权行为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等。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侵权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终止妊娠(流产),虽然没有构成等级伤残,但结合被侵权人备孕过程、实际孕周等现实情况,考虑到准妈妈因交通事故造成流产,失去胎儿,导致准妈妈在一定期间内无法实现做母亲的期待,对准妈妈的身体和心灵造成双重打击,因此法院对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