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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授权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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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这是在我们的全力遭到侵害的时候保护自己的一种最有效的法律手段。


在整个民事诉讼的流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民事诉讼委托书的呈交,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民事诉讼委托程序中委托书要什么时候送到这个问题。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应在开庭前送交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