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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胆大包天盗用电子警察主机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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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邹芒英)  男子停车路边休息时,见标有“警用设备”的落地机柜的柜门开着,便起贪念,胆大包天将柜中电子警察主机盗走。近日,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1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沿着105国道行至安义县某红绿灯路口处停车休息时,见红绿灯灯杆旁边标有“警用设备”的银色落地机柜的柜门是开着的,便将机柜内正在工作的一台海康威视牌电子警察前端控制主机盗走。经鉴定,该被盗电子警察前端控制主机价值人民币4280元。张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其亲属代其向被害单位退赔了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2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盗窃道路交通信号设备,危害到道路交通安全,酌情从重处罚;其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亲属代其退赔了经济损失,并代为交纳罚金,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